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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中山市美术、书法、摄影展”征稿启示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

中山市美术、书法、摄影展”征稿启示
来源:中山市文联  发布日期:[2009-8-18 22:38:30]  
        

  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经研究决定,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中山市美术、书法、摄影展”。本次展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统一,充分展现建国60周年以来中国发生的巨大变化和突出成就,增强人民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检阅建国60周年来我市的文艺创作水平与成果,以此进一步促进我市和谐社会的建设和文艺事业的发展。
  一、主办单位: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山美术馆
       协办单位:中山市美术家协会
         中山市书法家协会
         中山市摄影家协会
  二、展出时间、地点
      展出时间:2009年9月26日—10月12日
    展出地点:中山美术馆
  三、征集主题、内容
     展现建国60周年以来中国发生的巨大变化和突出成就,坚持思想  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统一,健康向上的艺术作品均可送稿参评。
  四、要求
  凡符合展览主题的作品均可参评。
  五、收件时间、地点:
    收件时间:2009年8月24日—28日(过时不候)
    上午  9:00—11:30下午  2:30—5:00
    收件地点:中山美术馆(市西区岐江公园内)
    联系电话:0760-88625363
    联系人:刘春潮
  六、评选办法:
    入选展出作品美术、书法、摄影各60件,共计180件。
  七、退件:
    所有作品展出后均退还作者。退件时间:2009年10月13日—1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30—5:00),由于无地方存放作品,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办理退件的作品如有损坏或丢失组委会将不予负责。
  七、组委会对参选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八、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者,应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09年8月

时间:2009-08-20 15:23:10